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浙江公积金怎样提取

2021-10-14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