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cross0827,你好。 如合同上没有注明的话,您当然可以不按调整利率支付利息。但是据我了解,银行的借款合同上都会有相关的条文注明如遇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FranchiseAssociation)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EFranchiseFederation)认为: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产品和服务或技术的体系,基于在法律和财务上分离和独立的当事人——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和持续的合作,依靠特许人授予其单个受许人以权利并附加义务,以便根据特许人的概念进行经营。 在我国,特许经营权又叫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菜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二是一家企业有期限地成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本文探讨的是后一种特许经营形式。 评估特许经营机会时,一方面,通常的商业知识仍然重要,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了解特许经营的不同之处。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 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大多数特许人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展期。 2.发展日程表 当受许人获得特定区域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人通常会坚持受许人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人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发展商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人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人在经营中须采用特许人的企业标识,有时为达到统一标准,受许人可能必须从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 获得地区特许或总特许的权利并不说明其拥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人只能在其所在地直接经营其所有的店铺。
一、关于减刑、假释的条件问题 1.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即:认罪服法;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对罪犯在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2.什么是确有立功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即: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对被劳改单位评为省级劳改积极分子的罪犯,可视为有立功表现。 3.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改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特殊情节”一般是指,原工作单位因重要生产、重大科研的特殊需要,请求保释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二、关于死缓犯的减刑以及减刑后能否假释的问题死缓犯的减刑,是一种法定的特殊形式的减刑,它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减刑不同。 1.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不属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可减为无期徒刑,在执行无期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也应适当延长。 2.对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 3.对死缓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或者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死缓犯实际执行的刑期自死缓二年期满第二日起计算。三、关于无期徒刑犯减刑的问题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四、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五、关于有期徒刑犯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问题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一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的时间适当缩短。对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六、关于有期徒刑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可否随主刑的减刑缩减的问题在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七、关于对假释后的罪犯能否再减刑的问题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附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因此,除有特殊情况,经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八、关于减刑、假释裁定送达前罪犯发生违纪、犯罪的处理问题减刑、假释确定后,裁定书应当及时送达。送达前,如果发现减刑、假释的事实有出入或者罪犯有违纪、犯罪行为,可能影响减刑、假释的,应当暂停宣告,进行复议。九、关于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问题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学习,完成一定劳动任务的,即可以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时间可以相应缩短;有悔改表现而又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十、关于对几种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对罪行严重的反革命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的减刑、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十一、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和制度问题 1.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申报的材料包括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以及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证明材料。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或者手续不全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补齐或者退回补充调查。 2.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认真审查罪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对重要案件,应当深入劳动改造单位认真核实。 3.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假释以及合议庭意见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扼要写明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并引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减刑的案件,要注明减刑后刑期的起止日期;假释的案件,应当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5.减刑、假释裁定书,由主管院长或者由主管院长委托庭长审核签发。 减刑、假释裁定书,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也可以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机关代为及时宣告。人民法院应当将裁定书副本同时送达原判人民法院和对罪犯所在的劳动改造单位负有检察任务的人民检察院。 7.对减刑、假释的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综上所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