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以及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
1.应写清楚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欠款时间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不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利贷是指获得特别高利息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银行和打击高利贷的通知》,民间个人贷款利率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当定义为高利贷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因此,在实践中,定义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主要标准在于利率。高利贷的利率高于民间借贷,过高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民法典》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如是正规合法的借贷合同,原则上来说是有效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您可以主张无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