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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贷款合同有效,但超过国家规定部分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因...
当事人自愿签订的高利贷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有效。高利贷利息协议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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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的,该合同有效,其中超过法律规定最高利率的约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高利贷借款合同一般具有部分法律效力。高利贷合同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的前提下,一般除了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约定无效外,其余部分是有效的。所以,高利贷借款合同一般是部分有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是无效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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