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如下: 1、在法庭上准确陈述贷款金额和利息的计算方法; 2、如实向法院陈述双方贷款的原因。利息协议后,贷款人还款; 3、...
为了避免借贷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1、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3、订立协议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4、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 5、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6、及时催收到期借款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起诉权,更重要的是继续拥有胜诉权。 7、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8、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 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味”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1、借贷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回事,最好不要扯在一起。若是因对方以你的就业为由而向你借款的话,宁愿不要这份工作。在发放贷款时,应三思而后行,这有可能让你得不偿失。 2、为防范法律风险,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应请专业律师起草为宜,其中有很多专业技巧问题。 3、为防范风险,即使是民间借贷,也应以担保借款为宜,即借款应有担保,不发放信用贷款。但在选择担保方式上,若以专卖店的营业收入设定担保,难以操作,风险不易控制;若采取浮动担保,则因专卖店的服装为商品而非产品,因此抵押不合法。所以,最好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房产、汽车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为防范风险,在贷款发放前应办妥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若此抵押也难以进行,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该第三人可以是有偿债能力的法人,也可以是有偿债能力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当然,除了上述担保外,你还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实行按月等额还本付息,这样风险相对较小一些;也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必须将每日各专卖店的收入存入该专户,银行印鉴上应留上你的签名,该帐户上的资金未经你签名不得支付(当然,这也很难控制,仅作为增强的一种防范手段可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