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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
没有协商补偿安置怎么办?1、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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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协商补偿安置怎么办?1、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3、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开展拆迁工作的前提基础,其应是拆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拆迁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生效,拆迁工作可以开展。虽然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征收房屋,具有行政强制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使,在征收双方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不能直接实施强制拆除工作,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规定程序办理。(一)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没有协商补偿安置怎么办?1、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3、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开展拆迁工作的前提基础,其应是拆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拆迁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生效,拆迁工作可以开展。虽然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征收房屋,具有行政强制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使,在征收双方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不能直接实施强制拆除工作,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规定程序办理。(一)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盖房需审批,不然属于违建,会被强制拆除。如果到时候没有拆迁安置住房可以诉讼解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补偿费(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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