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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但是就您说的情况来说,用人单位除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把工资补齐就可,如果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的话,正常走工伤程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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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若是员工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自愿的,公司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第二种:若员工个人单方面的提出和公司解约,是因为公司向员工施加了各种各样的压力,如果是这样,必须对员工赔偿,而且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办理好离职手续即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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