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时生效,以交付房屋为生效要件的出租人递交钥匙、承租人入住后生效。房屋租赁合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转租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根据交易习惯给予1-3个月租金的赔偿。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以下这些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