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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体现在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劳动就业方面。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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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听觉有障碍的人需要盲文、手语等特殊的交际手段。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常用的特殊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语音和文字提示。通过语音或文字的形式对残疾人起到提示、引导和帮助的作用。如在城市中的一些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公园、旅游点中,设置导盲声体,指引视力残疾者行进。 (2)手语。手语是由于聋人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已作为聋人的一种语言,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手语包括手指语和手势语。手指语是用手指的指式变化和动作代表字母,并按照拼音顺序依次拼出词语。1990年,中国聋人协会编辑的《中国手语》工具书正式出版发行,1994年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手语》续集,对推广手语,规范手语,有着重要意义。 (3)盲文。盲文是专为盲人设计、靠触觉感知的文字。1975年,历经十几年的研究和探索,盲文工作者提出了盲文改革,确定了“汉语双拼盲文”方案。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建筑物的有关标识上都标有盲文,如在市地铁奥运支线里楼梯扶手两端都刻上了引导用盲文。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公益性就业服务,以及向用人单位提供基本的招聘服务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就业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就业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公益性就业服务,以及向用人单位提供基本的招聘服务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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