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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方法: 1、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 2、要约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1、意思表示主动性的区别 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是否接受约束的区别 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是否有特定相对人的区别 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要约邀请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邀请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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