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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依赖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终结时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 心理障碍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当考虑这些后果。
关于工伤鉴定的医疗依赖的回答,是医疗依赖是伤者应当常年使用药物维持身体某一项功能,即伤者常年服用药物。
发生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诸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者、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进行了高位截瘫等手术的工伤职工,在手术后仍然有长期药物依赖等,即是存在医疗依赖。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的相关规定,判定分为二级:一是特殊医疗依赖,指工伤致残后必须终身接受药物、特殊医疗设备或装置进行治疗;二是一般医疗依赖,指工伤致残后仍需接受长期或终身药物治疗。上述判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作出,即工伤职工医疗依赖程度鉴定。专家对工伤职工是否还需要药物治疗、能否出院等情况作出专业判定。这样对对已经医疗终结并已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但伤残部位仍有症状,需要进行医疗的工伤职工,给予了有效的依据,避免和减少了由于针对伤残部位的一般医疗费用支付不清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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