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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次领购发票时候,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
发票明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附件。 增值普通发票包含:单位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税价格等 增值发票内容包含:开户行、税号、电话、地址、单位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税价格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只有金额、税额; 发票明细上详细记载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金额、税额的具体内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税额等。 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商品种类较多金额较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数不够,用附表补充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数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
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种类分为:商业发票: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海运:抬头就是toorderof,一般是收货人,即买方,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来人抬头的;汇票:三种: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抬头的抬头人都是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支票:抬头是收款人。信用证:不讲抬头,只讲受益人和开证人。限制性抬头是指仅限于交付款项给收款人,不得转让。出票人开立限制性抬头的汇票,是不愿使汇票流入第三者手中。《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七条:“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九条为:“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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