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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退休后可以补充社会保险。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即缴费满15年的,也可以通过可以一次性补缴或者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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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距退休5年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公司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按照公司财产支付。
(一)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所以不符合申请高龄补贴的条件,退休人不能领高龄补贴。 (二)高龄补贴一般是指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以上、年满8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 (三)现在国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三、高龄补贴相关规定高龄津贴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区县和市老龄办审核,省老龄办备案的程序进行,实行三级把关,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发放。各区县财政部门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将高龄津贴纳入惠民一卡通,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高龄老人户籍跨区县迁移的,应在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老龄办办理高龄津贴发放变更手续,户籍迁出的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高龄老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补偿?1、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 2、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 3、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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