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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原告或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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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权的问题。有些医疗纠纷的确是因为医院的责任,这时候由于患者不懂这方面可能导致证据收集的困难。一般医院病历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客观病历是我们通常拿到手的那份,主观病历是医生会诊时的记录,这份一般是不会给患者的。所以一旦发现医院有过错,首先要把自己的那份病历保存好,同时要求医院封存主观病历,方便以后调取。
1、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并予以训诫、罚款。 2、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间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任意提交证据材料。法庭应予以安排质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3条规定: 1.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2.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补充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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