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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批准权限在国家公安部。 革命烈士批准权限是现役军人因战牺牲的,由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为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的,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
烈士有名誉权。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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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被称谓烈士退伍后死亡的家属不能是烈属。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烈士褒扬条例》对因公牺牲家属到烈士陵园扫墓的优惠政策有:第三十一条烈士陵园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前来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遗属,应当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自行前来祭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烈士遗属前往烈士陵园祭扫的,应当妥善安排,确保安全。第三十五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烈士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书》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支持的兄弟姐妹。【辟谣】烈士遗孀不能再婚?真相:不是分析:再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法律不干涉烈士家属的婚姻自由。烈士配偶处于无婚状态,可以再婚,再婚不影响收益。根据法律规定,烈士生前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赡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未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支持的兄弟姐妹的,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给予补贴。【提醒】谁被评为烈士?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牺牲;(二)救灾或者其他为救援、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而牺牲的;(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和维护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学研究试验任务中牺牲的;(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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