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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依法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日通知的,以给付1个月工资...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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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答:1、用哪份劳动合同要看哪份合同是在实际履行的,一般参照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 2、代通金是一个月的人民币工资,如果工资用美元计的,则应当按发放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3、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开始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双倍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通知金是需要征个税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补偿金应该算入工资、薪金所得,所以要缴纳个税。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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