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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国家赔偿法 第三节赔偿程序 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从被羁押开始计算,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造成身体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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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情形的,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侦查阶段非法拘留或者超过拘留时间后撤销案件;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可以获得国际赔偿。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需要赔偿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1。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并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3、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金额是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劳动能力丧失的,无劳动能力抚养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死者生前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应当支付生活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1、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的,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刑事责任的;2、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刑事责任的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非法使用武器和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因此,看押4年无罪释放国家赔偿的数额为原判刑罚执行天数乘以日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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