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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和他人领取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当事人也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坐牢。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一)领结婚证需携带的材料 1、领结婚证可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2、双方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者只需携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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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三)判决与上诉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四)离婚诉权的限制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里所指的现役军人的配偶,指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不适用这一限制。本规定只限制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现役军人本人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本规定只适用于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2、在特定条件下对男女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上述情形下,女方提出离婚后,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求的,不在此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五)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2、法定离婚的情形。
离婚案件的开庭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审前准备审判前,书记员应当查明离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核对离婚当事人,宣布离婚案由,公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离婚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离婚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以下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测试笔录。3、法庭辩论(一)离婚案件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三)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和被告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四、判决法庭辩论终结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关于争取判离的准备:1、应首先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可持结婚证进行证明,遗失结婚证的可致婚姻登记处打印结婚登记信息进行举证。须知能否离婚,法官主要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就需要从结婚前后、结婚的理由、婚后矛盾的地方、分居否、分居时间等各方面进行全面陈述。必要时还需要进行举证说明,比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对方婚后出轨,那么就需要举示出轨的基础证据。2、关于共同财产的准备: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常见的财产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那么庭前需要备好房产的房屋登记证明、车辆的登记信息证明、银行卡号及存款记录证明,这些可致房管局、车管所、银行开户行进行取证。3、关于婚生子的抚养问题的准备:如需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从自身的物质条件(包括离婚后的住房、工作、收入)、自身身体状况(比如生育后是否做了绝育手术)、父母的状态(比如可否在自身工作繁忙的时候给予帮助)、能给予孩子的条件(比如教育安排)等进行突击。当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后,在庭审中应该如何处理呢?1、准时出庭,手机静音或者关机、服装整洁、文明用语,携带好传票和身份证,尽量提前20分钟去到,避免被判缺席、或者视为撤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去法庭,第一次见法官,心里上不能有负担,平常心对待即可;2、最好带上熟知原被告感情发展经过的证人出庭作证;3、按照书记员和法官的指示,该发言时发言,不该发言时安静听对方和法官的说辞,做好相应辩论;4、庭审的核心争论点是围绕离婚、财产、孩子抚养权三个问题展开,辩论时要有的放矢。最后呢,还是希望大家不要意气用事,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慎重考虑,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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