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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不同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 (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如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无效...
商标权无效的程序因情况而异。(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如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缺乏显着性的商标,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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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无效的方式: (一)注册商标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法等情形的,应当由商标局依职权确认无效; (二)对于其他不当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注册商标无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
商标注册后并非即成定局,还可能被申请宣告无效。根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当然,如果是“回力”等驰名商标,则受到更全面的保护,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并不受五年时效的限制。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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