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对于国家规定加班时数标准的规定如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小时标准工资标准的150%发放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2、加班时间,应当在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不仅仅是工作日延长加班时间,包含了休息日休息不予调休的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发放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维权。如果用人单位加班严重一天超过3小时,一月超过36小时,劳动监察部门直接可以给予100~500元每人每月的处罚。而且还可以作为拖欠工资处理。拖欠工资应当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予值班费,这只能作为劳动争议来进行仲裁处理了
只要是单位安排加班的,就应该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