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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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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方要求财产保全,法院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担保,然后采取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在诉讼期间被告转移财产,如果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法院可以涉嫌违规,你们可以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对房子的查封
房屋检查是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1、财产保全,也称为诉讼保全。法院审理案件时,为了防止当事人(被告)在作出判决前转移、隐瞒、出售财产,根据职权采取财产保护措施,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检查、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没有向当事人(原告)提出申请,争论的财产可能会破损。如果消失或其他危险,法院可以根据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
根据原告的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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