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就算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也并非必然是另一方的债务...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证明是个人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法施行的法释【2018】2号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有了明确的规定: 1、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你也就没有必要一起还债。如果在一方借债期间,你们的生活水平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提升,或者说你们的生活消费明细可以证明这些日常消费是你们的正常收入就能满足的,那么基本就可以证明这些债务和你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