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1、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如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且是...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现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人们谈及拖欠物业费时,常常会感到担忧和疑虑,可能会担心被诉诸法律诉讼,或者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然而,这些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关于拖欠物业费是否会产生滞纳金的问题,答案主要取决于业主和所属物业管理机构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合同中的“滞纳金”应该被视为违约金,因为逾期交付物业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含有相关滞纳金的规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反之,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滞纳金事项的备案,物业管理机构就不得擅自收取相关费用。
一、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退房时的解决办法: 1. 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退房的情况只能是业主违约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才有权让业主退房,开发商不能单方面提出退房。 2. 开发商进行赔偿业主的损失也可以提出解约退房。 二、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的情况: 1. 卖方一房二卖,购房者可以退房。 2. 开发商擅自将已售房产抵押,购房者可以退房。 3.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退房。 4.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退房。 5. 房屋误差面积过大,购房者可以退房。 6. 卖方延迟交房,购房者可以退房。 7. 房屋不能办理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以退房。 8. 不能办理购房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 9. 卖方变更房屋规划设计,购房者可以退房。 三、开发商违约退房流程: 1. 购买房屋人发出退房通知。 1.1 购买房屋人可通过挂号信、电话或者传真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楼盘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楼盘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房屋的首付款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1.2 如购买房屋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购买房屋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买房屋者贷款申请未批准,购买房屋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楼盘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3 购买房屋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楼盘开发商应当退还购买房屋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办理购买房屋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买房手续或者买房文件尚未签订前,楼盘开发商应当代替购买房屋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1.4 开发商退房款。楼盘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买房屋价钱返还给购买房屋的人,并办理完毕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上述内容,自购买房屋者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楼盘开发商应当每天向购买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物业责任和义务有以下几点:(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八)其他物业管理事项。业主的义务有: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8)影响市客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65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55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