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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是指在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其计算方式为: 1、住宅房...
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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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开发小区的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其计算方法如下:1、住宅: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增加0.5倍;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增加1倍;逾期1年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月增加2倍。在原签订协议中增加标准。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发放。三、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支付。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贴。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贴;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屋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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