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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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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以下列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2)非过失性辞退; (3)经济性裁员; (4)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者是可以依据以下情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共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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