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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仲裁不算上班。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上班的,职工应当在用人单位经营场所的上班。劳动者没有在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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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不按国家规定计算加班时间、给付加班费,你在主张权利时,则应按法律规定计算上班时间(一月上班时间为21.75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法律规定外的实际上班时间为加班时间,至于加班工资,法律规定基本工资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之和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得出每小时应得加班费的基数,再根据加班时间为平时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计算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不要劳动者上班,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应该上班,你因为仲裁请假,单位有权不批并按旷工处理。 2.员工自愿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处理得当并保留证据,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劳动案件审理周期会很长,如果维权,可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这样可不影响上班。律师费可要求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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