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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该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补签过以前未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劳动者请求的双倍工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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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复印件。申请书中必须明确记载法定内容。1、工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使用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据人姓名和地址。写仲裁申请确实困难,可以口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填写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决定受理的,应制定受理决定送达申请人,受理后5天内将申请书的复印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不需要,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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