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调解后起诉流程是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审查;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递交答辩状;进行开庭审理,通过...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明确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损失赔偿调解。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延长15天。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情况下,调停从治疗结束或剩馀的日子开始的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情况下,调停从规定的葬礼事件结束之日开始的交通事故中只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调停从决定损失的日子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把调停书分别交给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法院调解程序如下: 1、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辩论后,法庭组织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调解;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听取的当事人的意见; 3、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以相应的数额; 4、确定履行期限,组织签订调解协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