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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主要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
首先,这要考虑你们双方合同的约定,是否续签或拒签的情况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有类似约定,根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正常情况下,合同期满可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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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买完房子交了订金却迟迟不签合同就是有猫腻了,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开发商违规被停止网签。 3、住建局系统故障,无法网签。(概率不大)
从法律关系上讲,你购房交定金,是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你打欠条给销售员个人,是借款行为。两者不应纠结在一起。如果你不想购房,应该找出合理的理由,比如参加了磋商,但是因为合理的理由导致磋商失败无法签订正式合同,这时,开发商应退还定金。你就可以把定金归还给销售员。当然,你把这事搅在一起,迫使销售员解决问题,也是办法一种,但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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