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
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足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风险提示:可以看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有两种,两种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如果提交的资料不完善的,都会被退回的申请,建议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选择咨询律师,我们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从设立的角度讲,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2、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