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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赠与的房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的可以认定为婚内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余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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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通常来说,如果你婚前买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1、从感情上来讲你们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认为你姐在世时,他没有很好的照顾你姐,有许多不好之处,现在继承却要争取更多的利益,但你们也应当想到毕竟你姐是愿意接纳他的,并且作为有文化的人,你姐应当知道她的病情及在世时间不会太长的事实,为什么不立遗嘱给你父母更多的安慰呢?2、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应当先把你父母为他们垫付的那笔钱作为债务偿还,然后再按法定继承来分割这部分财产。法院已经判决了,他拖着不分是不可以的,你们可依生效的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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