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无需股东会表决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无需股东会表决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股东要出让股份,或者解散公司或者将公司变更为归甲方,都应当签订协议,而且还必须在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将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变更,这样才能在法律上的效力,不然将来还是存在甲乙股东的情形; 2、对于乙方的行为:私下做单,收入不计入公司,关闭公司网站,属于侵犯公司利益,应当将该全部利益交还公司,而且还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 乙方另行开设办事处注册公司,如果所经营的业务与你们共同经营的公司一致,那么也属于侵犯公司利益,如果你们在公司章程中禁止这样的行为,那么对方也属于开设关联公司,这样也应当向你们所开设的公司进行赔偿; 3、如果甲方将这些证据都掌握的话,而且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返还公司利益,并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是,甲方必须将所有证据都掌握,现在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证据合适,甲方追究乙方承担责任的几率就大,如果证据不合适,那么甲方败诉的几率就大,因此,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将你所在公司的情况说清楚,并将各方面的证据等都说明,让律师为你详细分析,而且为你提出应当掌握那些对你有利的证据,证据怎样获得等等,这样对甲方才有利。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登记决定。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召开老股东会议,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四)召开新股东会议,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五)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六)详细规定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1,0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