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其次,与健身房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但其中优惠卡不退卡不退费的条款系健身房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明显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力,如健身房未曾以合理方式向消费者提示该条款,则该条款应认定为格式条款,该项约定无效,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消费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健身房退还未发生的费用。
1、当办健身卡时,在健身房和办卡人间,成立了合同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健身房停止营业,已不具备向办卡人提供消费服务的履行能力,客观上导致服务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办卡人据此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3、当健身房不履行合同时,办卡人可以要求健身房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为健身房倒闭,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只能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对于办卡人的健身卡里的余额,应该予以返还。最后,预付办卡式消费不同于一般消费模式,办卡人没有合理理由一般难以退款退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办理健身卡时,在健身房和办卡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当健身房停止营业时,就没有履行向持卡人提供消费服务的能力,客观上导致服务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持卡人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3、健身房不履行合同时,持卡人可以要求健身房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健身房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只能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办卡人健身卡余额应予返还。 最后,预付办卡式消费不同于一般消费模式,办卡人没有合理理由一般难以退款退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7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1,0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