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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营行为中,销售货物与提供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一个购买者身上。而混合销售中,货款及劳务款是从同一购买方取得的。 2、兼营行为,是分别核算...
“营改增”之后,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增值税申报时多加留心,不要报错就可以了,不然税务局会要求更正申报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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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包括:1、两者之间概念的区别。兼营指单位同时具有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的营业行为,而混合销售指单位进行货物销售的同时也涉及应税服务的销售行为;2、两者之间税收政策规定的区别。兼营行为需要对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分别核算其税额,而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对行为内容进行区别并核算税额。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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