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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收人不满征地安置补偿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直到补偿达成合意后签订征地协议; 2、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
征地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根据当地政策与你们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签订征地协议,然后才可以动工。强征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征地补偿不满意,就不要签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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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土地征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允许的法律途径,建议你联系我,我们帮助过很多人维权。 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请参照征地补偿方案上面的具体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征地批文及征地补偿标准都应当进行公告,对补偿不满意可提出异议,申请听证。如果当地政府违法情况严重,过分压低补偿款,征地征地违法,欺压百姓不懂法律,你们可针对违法事实联合起来维权,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可来电向专业征地拆迁律师说明具体情况,律师为你制定维权方案.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在我们国家一旦涉及到农村的土地征收的话,就非常的谨慎小心,因为现在农民的利益是得到国家非常重点保护的,而且侵犯到农村土地的利益的,必须要以合法的目的,比如说政府来进行一个集体的征收,是要有一定的合法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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