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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仲裁庭的组成双方当事人应各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那仲裁管辖的确定是怎样规定的呢? 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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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对该协议效力的限制。从立法和实践来看,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法院在确定仲裁管辖权时主要考虑下面三个因素:一是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有效、可执行的仲裁协议;二是争议事项是否具有可仲裁性;三是提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在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受案范围内。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试图否认仲裁管辖权,理由也主要出在这几方面,使仲裁管辖权足以成立的每一个因素和环节反过来都有可能成为当事人抗辩的理由,即:否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否认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否认争议事项属于仲裁机构/仲裁员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定是市、县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市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内企业发生的争议;地区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企业或中央发生的争议;省仲裁委员会一般管辖重大跨省和地方劳动争议。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法院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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