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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需补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应作为公司的清算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
1、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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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股东出资后设立,公司股东出资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结束经营等,公司注销前需要补充未缴纳的注册资本吗?股东出资涉及两个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约定的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就此责任而言,如果《章程》在注销时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充责任,即基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股东应当对外承担补充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股东在章程中没有义务支付出资,但法律规定,仍需对公司承担未支付出资的责任。公司一般在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未完成的出资。
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资。
公司注销前如存在公司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形,需补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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