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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和总裁的职权范围及法律解决方法

2024-12-07
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中担任组织者的角色,通常是股东代表推选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总裁则是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通常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通常是单一公司称呼,而大型公司或旗下子公司称呼总裁。在某些大型公司或公司旗下有多个较小的专业公司时,多使用总裁一词。CEO是首席执行官,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或日常管理事务,而COO(首席运营官)、CTO(首席技术官)和CFO(首席财务官)则是协助CEO完成公司管理任务的重要高层管理人员。由于一些高科技或网络服务公司的业务较为复杂,需要更多的高层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公司管理任务,《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允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此外,《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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