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盗用场地图片侵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盗用场地图片侵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责任:被侵犯版权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甚至刑事处罚《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即原版权所有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即版权主管行政部门还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您朋友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该作家的著作权,同时也侵犯了该作家的肖像权。该作家会起诉出版社承担侵权责任,出版社会根据双方合同要求您朋友承担该责任,同时要求您朋友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索赔。因此,建议您朋友与该作家联系,如果确实需要其作品就向其支付报酬,并说明需要使用其肖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1,522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