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贴的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给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贴130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供参考,如有调整,准确数据请咨询劳动部门。抚恤为20个月的退休工资。丧葬为2000元。一、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属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85元。 2、 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去世后,其符合享受遗属补助条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补助费除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可另加4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3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0元。 3、无依靠孤独遗属,除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另加20元。
国家对烈士遗属给予的抚恤优待应当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关于抚养费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670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8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