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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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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儿童达 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头部受伤符合以上条件才构成轻伤,不能根据“缝三处伤共九针”来断定是否构成轻伤,还是要做鉴定确定。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做法。 2,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限定有下列寻衅滋事做法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通常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2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使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2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对他人造成残疾或器官功能性障碍均可定位为轻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章第二节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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