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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但经过处理并准许留用的,申请登记时应提交行政终结处理书。...
登记机关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应当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补办的,由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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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是指土地及附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及依附于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及他项权。本办法所称的房地产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房地产权利,并提出房地产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房地产登记应当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进行实质审查,对其他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买卖、交换、赠与(除外)、联建、抵押、权利人增加或减少(含权属分割)。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可单独申请:(一)以划拨等无偿方式或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因新建取得房屋所有权(联建项目除外);(三)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转移的;(四)取得司法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房地产权利(涉及分割的除外);(五)变更登记;(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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