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两高行政司法解释第四章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2021-12-04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第二款还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触犯的罪名为侵占罪。本条罪只有在告知的情况下才能处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