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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双方新签订的合同没有问题,因为双方都签字认可了,只要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就好,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看单位解除的理由,要是以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解除的话,那么要确系双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才可以,这案子中,有以下几种可能:1)要是个人以单位降低工资为由离职的话,是得不到补偿的,因为有合同的约定;2)要是单位以劳动法四十条第三款理由解除的话,如果确系客观情况变化的话,那么可以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解除双方劳动关系。3)要是单位以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但事实上不发生这种情况,那么个人可以以单位违法解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回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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