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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和养老金标准如下:1。《关于调整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
2013年上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的不知是退休金还是补贴4月26日已经到账了,工人编制是每月300元,初级340元,中级和高级不清楚。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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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行社会规划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支付)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300%上述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职员工平均工资60%当地在职员工平均工资为60%计算个人支付工资基数。个人账户存储金额仅用于员工养老金,不得提前提取。利息按国家统一公布的会计利率计算,免征利息税。被保险人死亡的,可以依法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在京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号)经国务院同意,从2010年 1月 1日起,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现通知如下:一、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中的京外单位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所属京外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费制度的退休人员(含仍由中央管理的京外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二、全面清理部门和单位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基础上,取消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包括生活补贴、节假日补贴等其他收入,不含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三、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现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实际发放额高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层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由单位采取一次性冲销或分步冲销的办法妥善处理。所在地政府尚未规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照执行所在地政府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四、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政策和标准,应同时抄送所在地京外中央事业单位。五、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所需经费,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原水平部分,按照事业单位性质由现行经费渠道解决;新增水平部分,在扣除现有经费渠道、动用结余、部门预算调剂后的经费缺口,结合单位现行财政补助水平情况通过部门预算管理有关程序申报解决。其中,在职人员政策外津贴补贴奖金 (或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相当于退休人员统一规定补贴平均水平2.5倍以上的单位,所需经费自行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六、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统一的退休人员补贴之外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对违反国家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有关部门 (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将政策落到实处。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退休人员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积极协助当地京外中央事业单位落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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