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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条件: (1)已领取土地证的出让土地: 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 ②已领取国...
(一)、审批条件:(1)已领取土地证的出让土地:①使用单位或个人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经主管单位、本单位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②已领取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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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和审批,分类确定办理方式,确定出让年限,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类型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企业拿到土地后,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变更,必须经国土部门批准。
土地征用审批程序:人民政府拟定征用方案,报有关部门论证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用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签订征用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交付土地。
1、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 2、立项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 3、规划调整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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