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
1、建设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者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收案数每年递增。 2、涉及标的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涉及面很广。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4、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方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 5、较为依赖鉴定结论。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建筑类问题,所以此类案件一半都需要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司法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去判定工程造价等专业类问题,审判结果较为依赖鉴定结论。 6、服判息诉率较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调解,一般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往往会由于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执行,服判息诉率较低。
工程项目的性质是建设。 项目建设性质分类如下: 第一,新建项目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及新建输电线路、铁路、公路、水库等独立工程。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原有基础很小,经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其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也应算为新建。 第二,扩建项目 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矿井、独立的生产线或总厂之下的分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也作为扩建。 第三,改建项目 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及劳保安全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第四,迁建项目 是指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在搬迁另地建设过程中,不论其建设规模是维持原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统计。 第五,恢复项目 就是因为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又投资建设,进行恢复的项目。在恢复建设过程中,不论其建设规模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都按恢复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可以借鉴以下几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特点是: 1.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 2.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 3.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 4.合同的缔结受一定的社会制度、法律、政策的约束,合同订立的内容必须合法,为法律所承认; 5.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由于有法律强制性,因此十分讲究措词的准确性和鲜明性,不容有丝毫的含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086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