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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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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两个月的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明确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实施了逮捕的行为的话,那么之后的一个具体的调查案件的期限是不能够超过两个月的,当然的话有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的来进行延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实际上是“立案审查期限”。关于这一点,《刑诉法》还缺乏具体的规范,没有对立案审查期限进行具体规定。但是,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水平,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对立案审查期限作了具体明确。这些规定中,最有权威的是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现将其中关于刑事案件受理立案期限的规定汇总如下: 一、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二、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三、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四、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五、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需要说明两点:一是上述期限的计算,是从公安机关接受线索或材料后,作出案件登记之日起始。二是各省、市的公安机关,可能有更具体的立案审查期限,且因省(市)而异,但具体期限肯定等于或少于而绝不会多于上述相同情形的期限。刑事案件受理立案期限是多久,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会有不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因为这会让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受益颇多。刑事案件受理立案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审理机关的不同,在实际生活中,根据省市的不同都有所区别。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立案,我们如何解决,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 三、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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