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强制戒毒办法》针对强制戒毒行政复议规定是国务院制定的,其制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已经废止。强制戒毒期限为...
根据《禁毒法》第40条第2款、《行政诉讼法》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行政复议取消强戒的话,下达反馈结果,也就出来了,只是极少数能够复议成功放出来的,而且一旦复议,没有减期机会了。
根据《禁毒法》第40条第2款、《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复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难度不小,尤其是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还涉及较多的医疗专业技术和诊断评估问题。所以,假设他的确实吸食毒瘾较重,强制隔离戒毒或许对吸毒者本人的健康及其家庭和睦可能未必是件坏事。毒品害人害己!目前来说基本上没有吸毒可心彻底戒掉的,趁其还是第一次且在两月,就算花三年五年时间可以戒掉,家人朋友也应该支持。
《强制戒毒办法》针对强制戒毒行政复议时效“第五条”规定: 对需要送人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决定,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审查。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规定: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人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