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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者辞职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正式员工的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方可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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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一、辞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议依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以及保留好相应辞职的证据,防止单位不承认,产生其他法律风险。 二、工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不能无故拖欠或者克扣。违反该规定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自动离职也需要按有关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辞职的同时可以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洽淡补偿事宜,主要着手以下几方面: 1.至期间未签合同未缴金,按目前最低基数补缴或给于现金补偿. 2.至今未按要求实额缴金,需按要求被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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